比利时提醒居民申报海外房产
拥有海外房地产的比利时居民再次被提醒有义务向比利时税务机关报告这些资产。该要求直接涉及在比利时的摩洛哥社区成员,他们在摩洛哥拥有房屋、公寓、土地或其他财产,无论这些资产是被占用、用作度假屋、空置还是通过继承获得。
根据比利时的税收规定,报告义务并不依赖于该财产是否产生收入。拥有海外财产或持有使其受益的真实权利的个人,必须向当局提供相关信息。影响财产的变更,包括出售、施工、扩建或重大改建,也必须在可能影响其评估价值时进行报告。
该系统是作为2021年生效的一项改革引入的,使外国房地产的处理方式更接近于比利时境内房地产的处理方式。一旦报告了外国财产,比利时行政部门会确定一个名义的地籍收入,然后在纳税人的年度税务申报中考虑,即使该财产未出租且没有实际收入。
计算基于特定的评估规则。当相关的历史价值不可用时,比利时当局可以使用该财产的现行市场价值,并通过调整系数将其转换为1975年的估计值。对于未开发土地适用不同的方法,而购买价格、继承价值或赠与价值也可能根据情况考虑。
申报可以通过比利时官方税务平台电子提交,或使用指定的纸质表格进行外国财产申报。纳税人通常需要提供信息,例如财产的位置、所有权性质、购买日期、所有权份额和财产的相关价值。
该义务也适用于共同拥有的财产。每位相关的比利时纳税人必须报告他们的个人份额,而不是将共同拥有的资产视为单一申报。
对于生活在比利时的摩洛哥侨民来说,拥有摩洛哥的财产并不会免除申报义务。比利时和摩洛哥之间有一项双重征税协议,规定了房地产收入的税务处理方式。根据适用的条件,在摩洛哥应税的收入可能会免于比利时的税收,但仍在确定适用于其他收入的税率时考虑。
因此,双边税收协议的存在并不消除申报外国财产的义务。相反,它决定了该财产如何影响纳税人在比利时的最终税务状况。
比利时税务机关还建议收到简化税务提案的居民仔细检查他们的外国财产是否已正确纳入。任何缺失或不准确的信息应通过适当程序进行更正。
这一提醒对在比利时的摩洛哥居民尤其重要,他们多年来在摩洛哥积累了财产。检查所有权记录、申报信息和每项资产的税务处理可以帮助确保年度税务申报准确反映他们的财务状况。
-
23:00
-
21:30
-
20:30
-
18:00
-
17:30
-
16:30
-
15:20
-
15:00
-
14:40
-
14:20
-
14:00
-
13:20
-
13:00
-
12:40
-
12:20
-
12:05
-
11:45
-
11:30
-
11:15
-
11:00
-
10:45
-
10:30
-
10:15
-
10:00
-
09:40
-
09:25
-
09:10
-
0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