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與職業培訓基金之間的新夥伴關係
國家社會保障基金總幹事哈桑·布布里克(Hassan Boubrik) 與職業培訓和就業促進辦公室主任盧布納·特麗莎(Lubna Trisha) 簽署了一份框架協議,旨在「明確國家社會保障基金職業培訓稅的管理程序」為職業培訓和就業促進辦公室徵收,並建立資訊系統。」它使該辦公室能夠追蹤稅收徵收情況,計算和預測該稅款,並回應企業從特殊培訓合約制度中受益的權利。 ”
雙方也同意成立兩個委員會來監督框架協議內容的實施,其中包括一系列義務。第一個是「領導委員會,由總幹事或其代表共同擔任主席,每年舉行會議,監督框架協議條款的執行情況」。第二個是“技術追蹤委員會,旨在確定交換條款的技術規格和資料交換的時間表,以及實施本框架協議內容所需的任何修改。”
雙方承諾完全遵守第09.08號法律有關保護私人的規定來執行框架協議,採取一套程序和措施確保保護雙方所交換資訊的機密性。
該框架協議已簽署,有效期為3年,可隱式續展,並取代雙方先前簽訂的所有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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